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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交流摘要 > 关于执业的相关交流摘要

经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书面形式提醒仍不申请的,由执业登记机关认定为无等级医院。第五条 新建医院在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并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;医院设置级别或类别发生变更的,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。医院在评审周期内未申请评审的,经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书面形式提醒仍不申请的,视为放弃评审申请,由执业登记机关认定为未定级医院

查检住院病历的病程记录、护理记录、检查报告单,各类诊疗活动纪录,须符合医师法、护士条例的规范 (人员合法,有执业证照);4.强调依法执业,不能有”不合格医师或无照护理师或技术师”(严管无照执业);5.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,立马否绝,强调依法执业的重要性。内容剩余部分的查阅可关注【行迪智库】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!

摘自《解读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第一部分前置条件》 发表于:2022-10-12 12:09

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执业的处罚有哪些?答:对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执业的,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,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、器械,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,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、器械,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:(1)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;(2)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;(3)擅自执业时间

摘自《医院等级评审应知应会2》 发表于:2022-10-12 12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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